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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報】人類基因編輯技術有了基本原則

發表日期:2017-02-16 來源:科技日報 來源: 放大縮小

  記者從中國科學院獲悉,人類基因編輯研究委員會15日在美國華盛頓正式就人類基因編輯的科學技術、倫理與監管向全世界發布研究報告,並從基礎研究、體細胞、生殖細胞/胚胎基因編輯三方麵提出相關原則。中科院廣州生物醫藥與健康研究院研究員裴端卿作為委員會中唯一一位中國學者,全程參與了研究討論工作。

  近年來,基因編輯技術因能夠實現對特定DNA片段的敲除、加入而備受科學家青睞。它推動了科學研究,但也對社會倫理和人類安全提出了挑戰。裴端卿介紹,此次報告提出的基本原則,不僅代表基因編輯領域科學家的共識,還代表了全球頂級的倫理學家、社會學家、哲學家、社會活動家的廣泛共識。“這些原則有望為科學界對相關問題探索提供可接受的權威性依據。”裴端卿說,各國可以參照本研究的成果與建議,結合自身國情及現有法律,來製定人類基因編輯的管理條例甚至立法。

  2015年12月,由美國科學院、美國醫學院、英國皇家學會、中國科學院聯合組織的人類基因編輯峰會在華盛頓召開,隨後便成立了人類基因編輯研究委員會。經過長達14個月的工作,終於形成了研究報告。

  裴端卿介紹,首次人類基因編輯峰會對中國在人類基因編輯研究的倫理問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討論,充分肯定了中國學者在這一領域研究的倫理合理性。此次發布的報告為人類基因編輯技術的進一步發展與運用提出了係統性、原則性框架,具有積極意義。

  報告指出,基礎研究可“在現有的管理條例的框架下進行,包括在實驗室對體細胞、幹細胞係、人類胚胎的基因組編輯來進行基礎科學研究試驗”;對體細胞基因編輯可利用現有的監管體係來管理,要把臨床試驗與治療限製在疾病與殘疾的診療與預防範圍內,在應用前要廣泛征求大眾意見;在生殖(可遺傳)基因編輯方麵,開展臨床研究試驗要有令人信服的治療或者預防嚴重疾病、嚴重殘疾的目標,“並在嚴格監管體係下使其應用局限於特殊規範內”。

  報告強調,任何可遺傳生殖基因組編輯“應該在充分的持續反複評估和公眾參與條件下進行”。為此,委員會特別就開展可遺傳生殖係統基因編輯提出了10條規範標準,包括:缺乏其他可行治療辦法,僅限於預防某種嚴重疾病,僅限於編輯已經被證實會致病或強烈影響疾病的基因等。

  (原載於《科技日報》 2017-02-16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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